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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實是九月九號的文字,教師節過了,總算可以貼。

 

因為看到臉書某粉專寫出小學時遭到老師霸凌的事蹟,讓我想到國中時候的不快回憶。

 

※記恨事件一

 

國一時,午休時間會有糾察巡邏教室打風紀分數,我因為午休睡不著,翻動換邊趴睡,偶而睜開眼睛,結果放學後,被教國文的導師處罰半蹲,蹲到發抖,而不自覺流淚。既委屈也很不服氣,不願認錯,肉體撐著,內心憤怒,是叛逆性格的啟蒙。

 

※記恨事件二

 

國二導師(同時教數學),曾經因為全班考試成績不好,除第一名以外,全部都被大型圓規的骨架杖打手背,依情節輕重被分配次數,被扁兩下,立刻黑青。(沒有肉的手背被硬物敲擊是很痛的)

 

導師還說:以後你們會感謝我的.....

 

並沒有。是記恨到現在,還連數學也一併恨了。

 

所以對老師並無好感,尤其是那種自介老師,就好像地位崇高須受尊敬那種,就更討厭。真正值得敬佩,自會得到應有的尊敬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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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瑪曲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8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