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對路痴來說,到陌生地方能夠一次到位,就跟一桿進洞一樣困難。

 

Google地圖寫著開車七分鐘能到的地方,我騎機車半小時才到,還是問了路人才找到的。Orz

 

回程發現有更簡單的路可以走。Google算的是數字距離,路痴算的是圖像距離,迴路完全不同,結果是標準的:欲速則不達。

 

搬遷戶口,必須更換新身分證。花三百塊,拍了張蠟像照,非常失真。

 

並不奢求美,只願有人味,所謂活著的即視感,但這卑微的願望也讓相館給滅了。附上的光碟跟四張恐怖照,應該會被封存在抽屜,永不使用。下次要用自己拍,哼。

 

20171019_110335s.jpg

 

↑隔壁櫃台一對年輕夫妻辦的是結婚跟嬰兒出生證明,很省事,一次性搞定,哈哈。

 

至此完成意義上的搬家形式,離開居住了四十年的老家戶籍,完成新址遷入。好日子,好心情,好開始。(感覺陽光正面)^^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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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瑪曲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5) 人氣()